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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功能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3-10-26 13:07:25 * 浏览: 217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功能化学品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工程内容:本项目新增年生产3万吨功能化学品的生产能力,其中包含乳化产品20000t/a,高效液体稳定剂产品10000t/a。在现有生产车间四新增一条乳化产品生产线和一条高效液体稳定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每年增加销售收入预计25000万元。

本项目产品方案情况见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2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 根据《平湖市环境监测年鉴》(2022年度)2022平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12月和1~12月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海盐县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故本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根据委托监测及引用数据,镉(日均浓度)、TSP(日均浓度)、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3)根据乍浦塘虹霓桥断面地表水水质2022年监测结果,除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其余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量标准限值

(4) 根据委托监测数据,各监测点位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除个别点位地下水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结果有超标外,其他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和生产车间旁、厂区门口传达室旁包气带均未受到污染

(5)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6)根据委托监测及引用数据,各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指标均低于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厂区外现状农用地监测点位各指标均低于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风险筛选值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纳管排入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杭州湾近岸海域。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参照已批项目环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管协议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全厂废水可实现稳定达标纳管,不会对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

2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各废气因子排放贡献浓度均可满足相应环境标准。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各废气因子预测浓度叠加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同类在建项目污染源及区域背景浓度后的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环境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影响评价

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因此,总体来讲本项目建设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另外,根据项目厂区周围环境状况,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厂界较远,通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声环境功能区相应类别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是罐区储罐、危化品仓库及物料输送管道等,项目涉及多种危险物质,有一定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企业应加强风险防范,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器材,防止相应的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功能化学品项目拟建于嘉兴港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嘉兴港区总体规划,符合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分析,项目排放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噪声能维持现状,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和“三线一单”原则。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231027~2023119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018956730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067793771    

(3) 审批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嘉兴综合保税区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五楼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公开查阅

 

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1026